- 作者:[美] 罗伯特·C. 所罗门、[美] 凯思林·M. 希金斯
- 领域:哲学/人生、知识、自由、道德与社会秩序
- 解读模式:论证型
- 核心概念:哲学反思、实在、知识、自我、自由、道德、正义
- 关键争议:怀疑能否被克服;身心是否可以分离;自由意志是否与因果决定相容;道德是否具有客观基础
哲学不是一套等待背诵的答案,而是对那些已经支配我们生活、却很少受到审查的基本信念进行公开而严格的追问。
《大问题》没有把哲学写成一列按年代排列的思想家名单,而是从人无法回避的问题出发:世界究竟是什么?我们怎样知道自己没有受骗?“我”是身体、心灵,还是一段不断变化的经历?人的选择是否真正自由?善恶判断只是偏好,还是可以得到理由的支持?社会为什么有权要求个人服从?死亡是否会使生命失去意义?作者的基本立场并非宣告这些问题已有统一答案,而是主张:即使终极答案尚无定论,不同观点仍有优劣之分;判断其优劣,要看概念是否清楚、理由是否连贯、证据是否充分,以及一种主张能否承受反例。
中心问题
本书真正处理的,不是“哲学家们分别说过什么”,而是一个更根本的问题:当人试图理解世界和安排生活时,凭什么相信自己的基本观念是合理的?
日常生活依赖许多未经说明的前提。我们相信外部世界独立存在,相信记忆大体可靠,相信别人也有心灵,相信自己在若干时刻能够作出选择,相信有些行为不只是不合口味,而是确实不应当做。平时,这些信念像地板一样支撑行动;哲学则俯下身来检查地板由什么构成,是否存在裂缝,不同部分能否彼此衔接。
这种检查很容易走向两个极端。一个极端把常识视为不证自明,认为追问只是无谓的文字游戏;另一个极端则因任何信念都可能受怀疑,便认定一切意见同样主观。作者试图守住两者之间的空间:哲学不能保证绝对无误,却能通过澄清概念、提出理由、检验推论和比较替代解释,使我们的信念变得更有根据。
因此,本书的中心问题也可以表述为:人在缺少终极确定性的条件下,如何仍然负责任地思考并生活?
问题从何而来
哲学问题往往不是生活之外额外增加的问题,而是生活内部的冲突迫使人开始反思。
感觉告诉我们桌子坚硬、太阳移动、颜色附着在物体上,科学描述却可能把这些经验重新解释为物质结构、观察条件和认知加工的结果。我们体验到自己正在主动选择,因果观念却要求每个事件都有前因。我们愿意把人看作独立个体,又发现语言、身份、价值与欲望都受到社会关系塑造。我们主张尊重差异,但当一种习俗造成伤害时,又很难满足于“各有各的标准”。哲学正发生在这些信念彼此碰撞的地方。
传统哲学史常从某位古代思想家讲到某位现代思想家,读者容易把观点记成结论目录。《大问题》改变了组织顺序:先提出问题,再让柏拉图、亚里士多德、笛卡尔、休谟、康德、尼采、萨特以及其他思想传统进入争论。人物不再只是年代坐标,而成为不同回答的提出者。
这种编排隐含着一个重要判断:哲学传统之所以值得阅读,不只是因为它古老,而是因为同一种困惑会在不同历史条件下反复出现。旧答案未必适合直接移植,但它们展示了概念选择的后果。例如,把人首先理解为理性主体,会怎样说明道德责任?把人理解为社会关系中的存在,又会怎样重写自由?一套观点最值得关注之处,往往不只是它解决了什么,还包括它为了获得解释力而承担了哪些代价。
关键区分
理解全书,首先要避免把几组相近概念混在一起。
第一,哲学不同于“拥有个人看法”。个人看法只说明某人相信什么;哲学论证还要说明为什么相信,前提是否可以接受,结论是否真的由前提推出。一个观点真诚、流行或古老,都不能自动使它成立。
第二,怀疑不同于否定。怀疑是暂缓承诺并要求理由,否定则已经作出反向判断。怀疑论最有价值的作用,是检验知识主张的强度;如果把“不能绝对证明”直接改写成“一定是假的”,同样犯了推理错误。
第三,实在不同于表象,但表象不等于虚假。我们通过感觉、语言和概念接触世界,所经验的世界总带有观察者的条件。这并不必然推出外部世界不存在,只说明“世界本身”与“世界向某类认识者呈现的方式”需要区别。
第四,自由不同于随心所欲。一个人按照欲望行动,未必就是自由的,因为欲望可能来自强迫、成瘾、操纵或未经反思的习惯。哲学上的自由问题关心的不仅是“能否做想做的事”,也关心行动是否出自可以归属于行动者的理由与人格。
第五,道德事实不同于社会习俗。社会普遍接受某种规范,只能证明它被接受,不能单独证明它正当;但这也不意味着规范可以脱离历史与共同生活而凭空建立。道德思考必须同时面对正当性与情境性。
第六,人生的意义不同于人生的目的。目的常指一个可完成的目标,意义则涉及经历、关系和行动在整体生活中如何获得重要性。若把意义等同于预先规定的宇宙使命,就容易误以为找不到外在使命等于生命毫无意义。
概念地图
| 概念 | 精确含义 | 与其他概念的关系 | 在全书中的作用 |
|---|---|---|---|
| 哲学反思 | 对基本信念及其理由进行有组织的审查 | 以怀疑为起点,以论证和概念澄清为手段 | 连接全书各类问题 |
| 实在 | 不依赖某次个人判断便构成世界的存在或结构 | 必须与感觉表象、语言描述和解释框架区分 | 构成形而上学问题的对象 |
| 知识 | 不只是碰巧正确的信念,而是具有适当根据的认识主张 | 与真、信念、证据和怀疑相互牵连 | 衡量我们能合理断言什么 |
| 自我 | 使经验、记忆、身体和行动被归属于“我”的结构 | 与心灵、身体、人格同一性和他人承认相关 | 承担自由与责任的主体问题 |
| 自由 | 行动能够以某种重要方式归属于行动者 | 与因果决定、欲望、选择和责任发生冲突 | 支撑伦理与法律判断 |
| 道德 | 关于应当如何行动、何种生活值得追求的规范性领域 | 既不同于个人偏好,也不能简化为社会惯例 | 把事实判断转向价值判断 |
| 正义 | 对权利、资源、机会、责任与共同制度正当性的安排 | 将个人伦理扩展到政治共同体 | 检验社会秩序能否获得辩护 |
这些概念并不是彼此独立的章节标签。若知识完全不可能,自由与道德的论证也会失去许多基础;若自我只是虚构,责任应当如何归属便需要重写;若一切价值都只是偏好,正义就很难成为可以公开辩论的要求。哲学的困难正在于:改变一个概念,往往会牵动整张思想地图。
论证链
本书的第一层论证,是从“问题无法回避”推出“哲学无法回避”。一个人可以不读哲学,却无法在完全没有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判断的状态下生活。拒绝讨论自由,仍然会在赞扬、责备和惩罚中预设某种自由观;拒绝讨论知识,仍然会在相信消息或作出决定时使用某种证据标准。真正的区别不是要不要哲学,而是这些前提接受过多少审查。
第二层论证是:审查必须从怀疑开始,却不能停在怀疑。笛卡尔式的彻底怀疑揭示了感觉、梦境和推理都可能出错,也让“我如何知道”成为独立问题。然而,如果知识必须达到任何想象中的怀疑都无法动摇的程度,大量日常知识与科学知识都会被排除。由此产生的任务不是轻率恢复确定性,而是重新理解“充分理由”:知识也许不等于绝对不可错,而是在相应语境中拥有可靠证据,并能对合理质疑作出回应。
第三层论证从认识问题进入实在问题。我们不能脱离经验和概念直接站到世界之外,比较“世界本身”与“我们所见的世界”。但由此并不能直接推出唯心主义、相对主义或外部世界不存在。更谨慎的结论是:对实在的陈述总通过某种描述框架作出,不同框架可能强调世界的不同层面。科学描述、日常经验和道德描述未必在回答同一个问题,冲突与互补需要逐项判断。
第四层论证转向自我。人把经验归属于一个持续存在的“我”,但身体、记忆、性格与社会角色都在变化。把自我看作与身体彻底分离的实体,可以维护心灵的独特性,却要解释两种实体如何互动;把自我完全还原为身体过程,能够与自然因果相接,却仍需说明第一人称经验、人格连续性和责任归属。自我因而可能不是藏在经验背后的固定物,而是身体连续性、记忆联系、行动承诺和社会承认共同构成的组织形式。
第五层论证把自我问题推进到自由问题。如果人的决定也是自然事件,它似乎同样有原因;若有原因便不自由,道德责任就会受到威胁。但“有原因”和“受强迫”不是一回事。相容论会主张,只要行动由行为者自身的欲望、判断与人格产生,而非外部胁迫,自由仍可成立。反对者则指出:如果欲望和人格本身也完全由行动者无法控制的前因造成,把行动归属于“自己”可能并未解决根本困难。自由意志争论因此不是一个简单的是非题,而是关于哪一种控制能力足以支持责任。
第六层论证进入道德。若人们对善恶有分歧,能否据此推断道德只是一种口味?不能。分歧本身既可能来自事实判断不同,也可能来自利益、传统、情感和原则的冲突。道德客观主义需要说明价值根据何在;相对主义提醒人们警惕以本地标准冒充普遍真理,却还要回答批判奴役、压迫和残酷行为的依据;以结果、义务、德性或关怀为中心的伦理理论,则分别抓住了道德生活中的重要面向,却也各自面临反例。
第七层论证从个人道德扩展到政治哲学。共同生活需要规则和权力,但秩序的存在不等于秩序正当。政治权威必须回答:为什么个人有服从义务?法律如何兼顾自由与安全?资源、机会和负担应怎样分配?多数决定的边界在哪里?这些问题表明,正义不能只理解为个人善意,它还涉及制度结构。好的个人可能在不公正制度中产生坏的整体结果,而制度也可能借助公平程序减少对个人品格的过度依赖。
最后,关于死亡、宗教和意义的问题把全书重新带回生活整体。宇宙是否有预设目的,与一个人能否在有限生命中形成意义,并非同一个问题。即使死亡终结个人经验,关系、承诺、创造和理解仍可能使生活具有分量;反过来,即使相信某种超越性的秩序,也仍需说明这种信念如何影响当下选择。哲学不能替人消除有限性,却能阻止我们用含混概念过早结束思考。
证据与材料
哲学导论使用的“证据”不同于实验科学。书中的主要材料包括思想实验、日常案例、经典论证、概念反例和历史观点。它们承担的功能并不相同。
思想实验常用于分离平时纠缠在一起的直觉。梦境与欺骗假设不是为了证明我们真的生活在幻觉中,而是检验感觉经验能否独自保证知识;人格变化或记忆中断的设想,不是现实病例的统计概括,而是测试我们究竟依据什么判断一个人仍是同一个人;完全受因果支配的行动者,则用于追问责任需要何种“本可以做别的事”。
日常案例的作用是揭示隐含前提。例如,我们区分故意伤害、疏忽和意外,说明责任判断已经在使用意图、控制和预见能力等概念。我们会要求主张者提出证据,也会根据消息来源调整信任,说明日常知识并非只有“确定”与“无知”两档。
经典哲学观点构成的是一场跨时代争论,而不是经验证据的简单累积。柏拉图式的理性主义、亚里士多德对德性与实践生活的关注、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、休谟对因果与自我的怀疑、康德对认识条件和道德自主的分析,以及存在主义对选择和责任的强调,分别让问题的某一面变得清晰。它们的价值在于提供可比较的模型,而不是依靠作者声望结束争论。
概念反例则用于检验主张是否说得过强。如果“快乐就是善”,一种充满欺骗却令人满足的生活会构成压力;如果“合法就是正当”,不正义的法律便是反例;如果“自由就是无人阻拦”,由成瘾控制的行为就会迫使我们重新定义自由。反例未必一次推翻整套理论,却能暴露其需要增加的条件。
这些材料的局限也很明显。思想实验高度依赖情境设定和直觉,而不同文化、语言与经验背景下的直觉未必一致;经典论证能够显示逻辑可能性,却不能替代心理学、神经科学、历史学或社会科学的经验研究。因此,哲学材料最擅长检验概念与推论,涉及具体机制时则应与相应学科合作。
关键洞见
哲学不是答案仓库,而是信念的责任制度
本书最重要的转换,是把哲学从知识收藏变成思想责任。一个人不必对每个大问题都有定论,却应当知道自己的判断依赖哪些前提,能够回应哪些反驳,又在哪些地方仍然不确定。
这使“我觉得”不再是讨论终点。个人经验可以成为思考的起点,但一旦观点涉及他人、公共规则或普遍判断,就需要提出可共享、可批评的理由。哲学的公共性,不要求所有人得出相同结论,而要求彼此能够说明为何如此判断。
怀疑的价值在于校准,而不在于摧毁
怀疑论经常被误解为一种消极姿态。实际上,适度怀疑能够迫使人区分“我确信”“我有理由相信”“目前证据倾向于”与“我只是猜测”。这是一种认识强度的校准。
但怀疑若不承担举证责任,也会变成廉价姿态。只要想象出错误可能,并不足以让任何知识失效。合理怀疑必须与具体证据、替代解释的可能性以及错误成本相联系。哲学训练的目标不是凡事不信,而是让信任与证据相称。
自由是一组能力,而非神秘的因果豁免
自由意志争论之所以长期僵持,部分原因是“自由”常被压缩为一个单一属性。若把它拆开,可以看到多种能力:免受外部强迫,理解可选方案,依据理由调节欲望,预见后果,在反思后修正行动,并为长期承诺负责。
这种拆分不会自动解决决定论问题,却使讨论更接近真实生活。即使人们无法证明自己在形而上学意义上完全脱离因果,教育、法律和社会制度仍可以扩大或压缩上述能力。自由因而既是形而上学问题,也是心理、社会与政治问题。
道德分歧不等于道德推理失败
人们常从价值冲突推断价值领域没有理性讨论的可能。但分歧可能恰恰说明问题包含多种不可轻易化约的考虑:结果、权利、公平、忠诚、品格与关怀有时会指向不同方向。
成熟的道德思考不必假装所有冲突都能通过一条公式消失。它应当明确各项价值的理由、比较可避免的伤害、检查是否存在双重标准,并说明为何在这个情境下某项考虑具有更高权重。道德判断可能保持可修正,同时仍比任意偏好更有根据。
大问题彼此牵连
知识论、形而上学、心灵哲学、伦理学和政治哲学不是几座互不相通的岛。一个人如何理解自我,会改变他对自由与责任的判断;如何理解知识,会影响他对宗教、科学与道德主张的态度;如何理解人的社会性,会影响他对个人权利和共同利益的排序。
这意味着哲学观点必须接受整体一致性的检验。某种理论也许在单一问题上很有吸引力,却可能在其他领域产生难以接受的后果。哲学的工作不只是寻找局部答案,也是在多种承诺之间建立尽量连贯的关系。
解释力
《大问题》的主要解释力,不来自提出一套包办所有问题的理论,而来自展示哲学争论的结构。
它首先解释了为什么许多争论会反复陷入僵局:争论双方表面使用同一个词,实际却赋予“真理”“自由”“自我”或“正义”不同含义。若不先澄清概念,增加事实信息也未必有用。概念分析因此不是挑字眼,而是在确定双方究竟对什么存在分歧。
其次,它说明了为何一些听起来极端的哲学立场仍值得研究。彻底怀疑、身心二元论、决定论、道德相对主义或存在主义,并不只是在制造惊人结论;它们通常把常识中的某个前提推到极处,使隐藏的矛盾显露出来。理解一种极端观点,不等于接受它,而是借它检验自己的立场。
再次,本书能解释事实知识为何不足以替人作出所有重要决定。科学可以帮助说明一种行为可能造成什么后果,却不能单凭事实判断这些后果是否值得承受;历史能够揭示制度如何形成,却不能仅从形成过程推出制度应当继续存在。事实与价值相关,却不存在从“是什么”到“应当是什么”的无条件跳跃。
最后,它解释了哲学为何具有生活意义。哲学未必让人更快作决定,却能让决定所依据的概念更清楚,使人在不确定中减少自欺,并看见其他立场为何具有吸引力。这种解释力是反思性的:它不是只解释外部世界,也让思考者看见自己正在怎样构造问题。
竞争性解释
一种常见的竞争立场是科学主义:凡是有意义的问题,最终都应由经验科学解决。它的优势在于重视可检验的证据,能够纠正纯粹思辨对事实机制的臆测。但“什么算作好证据”“为何应接受最简解释”“某项技术是否应当使用”并非仅靠更多数据即可回答。科学实践本身也包含认识论、方法论与伦理前提。更合理的关系不是哲学与科学争夺领地,而是哲学澄清前提和规范,科学检验经验主张,双方彼此约束。
另一种立场是常识主义:既然日常生活运转良好,就无须怀疑外部世界、他人心灵或自由。常识确实是重要起点,因为彻底背离共同经验的理论需要承担更重的说明责任。然而,常识并不总是一致,也可能受习惯、偏见和历史条件塑造。哲学反思不必抛弃常识,但应检验哪些直觉可靠,哪些只是在熟悉感中显得自然。
相对主义强调知识与价值受到语言、文化和权力关系影响。它能纠正抽象普遍主义对差异的忽视,也提醒人们:占优势的观点可能把自身历史位置伪装成中立尺度。但若所有主张都只对各自框架有效,相对主义自身为何能跨框架成立?它又如何批判某个文化内部的压迫?一种较温和的立场会承认认识具有情境性,同时保留跨情境比较证据、内部一致性和伤害后果的可能。
宗教传统则可能认为,关于实在、道德和意义的最终根据来自超越性存在或启示。它能够把宇宙秩序、价值根基和人生目的结合起来,为信仰共同体提供完整图景。哲学的追问在于:信仰凭什么获得认识上的权威?不同启示相互冲突时如何判断?道德行为若只依赖命令,其善是否仍有独立理由?这些问题不必预先否定宗教,却要求宗教主张与其他重大主张一样进入理由空间。
实用主义提供了另一条路径:与其追求脱离一切情境的确定性,不如考察观念在探究和生活中产生什么差异。它有助于摆脱空转的怀疑,也强调信念需要在经验中接受修正。不过,“有用”必须进一步说明对谁有用、在什么时间尺度上有用,以及是否以牺牲他人为代价;否则,真理容易被简化为短期便利。
边界与反例
本书以问题组织材料的优点,也是它的限制。思想家被放入同一问题的对话中,有助于初学者比较观点,却可能弱化历史语境。古希腊城邦、近代科学革命、宗教冲突与现代个人主义中的“自我”“自然”或“自由”,并不必然具有相同含义。跨时代比较必须警惕用今天的问题替古人发言。
导论还会把庞大传统压缩成若干典型立场。这样的地图便于进入,却不能代替阅读原典。一位思想家的论证可能在不同著作中发展变化,某个著名主张也可能只是其体系的一部分。若把标签当作完整思想,就会用教学上的清晰换取理解上的失真。
以概念和论证为中心的哲学教育,也容易低估社会位置、情感经验与制度权力对思想的影响。一个论证在形式上连贯,不等于它已经纳入所有相关经验。关于自由的讨论若忽略贫困、歧视、照护负担与政治压迫,就可能把只属于少数人的行动条件当作普遍人的处境。
哲学问题也未必都能靠思辨推进。意识如何产生、判断受到哪些认知偏差影响、惩罚制度会造成什么结果,都需要经验研究。哲学可以澄清“意识”“偏差”或“责任”的含义,却不能仅凭概念分析确定神经机制、群体差异或政策效果。
此外,论证质量不是评价人生观点的唯一尺度。有些信念并不主要表现为命题,而存在于实践、仪式、关系与情感之中。将它们全部翻译成可辩论的命题,可能遗漏其生活形式。但反过来,“这是一种生活方式”也不能成为免受批评的护盾,尤其当其实践影响他人的权利和处境时。
真正的反例会迫使理论修改边界:一个只看结果的伦理观如何保护少数人的基本权利?一个只看规则的伦理观如何处理规则冲突和灾难后果?一个强调个人选择的自由观如何理解操纵与成瘾?一个强调文化差异的道德观如何面对文化内部的反对者?这些问题未必彻底推翻相应理论,却说明任何单一原则都可能遗漏道德现实的一部分。
现实映射
在信息环境中,本书最直接的用途是帮助区分主张强度。面对一条消息,可以先问:它陈述的是可核查事实、因果解释、价值判断,还是行动建议?一组数据能够支持趋势存在,却未必能够证明某个原因;一段个人经历能够显示一种可能,却不能独自代表总体。这样的区分不会替代调查,但能减少从材料到结论的跳跃。
在技术治理中,自由与责任的概念尤其重要。推荐系统、行为设计和自动化决策可能不以强迫方式限制人,却会改变选项的可见度、欲望的形成和决策环境。若把自由仅定义为“没有人阻止”,这些影响容易被忽略;若把任何影响都视为剥夺自由,又会抹去教育、劝说与操纵之间的差别。哲学能提供问题框架,具体判断仍需技术事实、制度安排和受影响者经验。
在公共争论中,道德与政治哲学提醒我们区分“多数支持”与“正当”。多数意见是制度决策的重要依据,却不能自动消除基本权利、程序公平和少数保护问题。同样,诉诸个人自由时也需要说明行动成本由谁承担,以及个人选择是否依赖公共资源和共同规则。
在个人生活中,意义问题常被误写为寻找唯一使命。哲学提供的更稳健视角是:意义可能产生于承诺、关系、创造、理解和承担之中,而且会随人生阶段改变。这个视角不能保证消除失落,也不应把结构性困境改写为纯粹的个人态度问题;它只是让人不必在“发现宇宙答案”与“人生毫无意义”之间二选一。
这些现实映射都不是把某位哲学家的结论直接套在事件上。理论的作用是提高问题分辨率:让我们看见原先混在一起的事实、规范、原因、责任和尺度。最终判断仍要接受新的证据与反例。
思维训练
当一个人提出主张时,他是在描述事实、解释原因、表达价值,还是建议行动?这几种话语之间是否发生了未经说明的跳跃?
争论双方使用的核心词语含义相同吗?如果分别定义“自由”“公平”或“真实”,分歧会缩小、扩大,还是转移?
一项结论依赖哪些前提?这些前提是事实判断、概念规定、道德原则,还是关于人性的假设?
支持结论的材料究竟是统计证据、个案、类比、思想实验,还是权威意见?它能够证明什么,又不能证明什么?
文中所说的“原因”是时间上的先后、统计相关、行动者的理由,还是可重复观察的机制?有没有把不同意义的因果混为一谈?
一种理论在哪个尺度上有效?从个人经验推广到群体、从短期结果推广到长期制度、从某种文化推广到所有人时,是否补充了足够理由?
什么样的反例会使自己修改观点?如果任何反例都能被重新解释为理论正确的证明,这一理论是否还保留了接受检验的可能?
全书思想地图
- 问题
- 人已经依靠某些基本信念生活
- 这些信念可能含混、冲突或缺少根据
- 核心任务不是消灭不确定性,而是使信念对理由负责
- 关键区分
- 个人意见不等于哲学论证
- 怀疑不等于否定
- 表象不等于虚假
- 有原因不等于受强迫
- 社会惯例不等于道德正当
- 人生意义不等于预设目的
- 核心概念
- 实在:世界是什么
- 知识:我们凭什么相信
- 自我:经验与行动归属于谁
- 自由:行动在何种意义上出自自己
- 道德:什么应当做
- 正义:共同制度如何获得辩护
- 论证
- 哲学问题无法通过拒绝讨论而消失
- 怀疑迫使知识主张说明依据
- 认识总经过经验与概念,却不必因此否定实在
- 自我连接身体、记忆、行动与社会关系
- 自由需要澄清控制、理由与责任
- 道德分歧不能直接推出价值任意
- 社会秩序的存在不能代替正当性论证
- 有限生命仍可能通过关系与承诺形成意义
- 证据
- 思想实验用于分离直觉
- 日常案例用于暴露隐含前提
- 经典观点提供可比较的理论模型
- 概念反例检验主张的强度与边界
- 经验问题仍需科学、历史和社会研究
- 洞见
- 哲学是一种信念责任制度
- 怀疑的功能是校准认识强度
- 自由可以被分析为多种相互关联的能力
- 道德冲突仍能进入理由与证据的讨论
- 改变一个核心概念会牵动整套世界观
- 边界
- 问题式编排可能削弱历史语境
- 导论地图不能替代原典
- 形式论证不能自动涵盖权力与经验差异
- 概念分析不能替代经验研究
- 单一原则难以覆盖全部道德生活
- 最终指向
- 不把哲学当作结论清单
- 不因缺少绝对确定性便放弃判断
- 在概念、证据、因果、尺度与反例之间建立可修正的理解
- 以更清醒的方式承担自己的信念与选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