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作者:[日]上野千鹤子
- 译者:邹韵、薛梅
- 领域:女性主义/国家、战争与暴力
- 解读模式:论证型
- 核心概念:生存、弱者、国家暴力、性别化分工、平等、英雄主义、受害者主体性
- 关键争议:女性参战是否意味着平等、女性是否天然和平、国家能否代表受害者、反战是否必须诉诸英雄主义
女性主义追求的,不是让女性获得与男性同等施加暴力的资格,而是建立一种不必成为强者、不必献身于宏大目标,也能有尊严地活下去的社会。
《为了活下去的思想》把女性主义放在战争、民族国家与制度化暴力面前接受检验。它所追问的不是女性怎样进入既有权力结构,而是更根本的问题:当一个社会把战斗、牺牲、服从和死亡塑造成高贵行为时,平等究竟意味着人人都有资格成为施暴者,还是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拒绝被动员、拒绝牺牲,并以脆弱的生命为出发点重新判断政治?
上野千鹤子的回答鲜明,却并不简单。她既不接受“女人天生爱好和平”的本质主义,也不把“女人也能成为士兵”直接视为解放。她试图从国家叙事遮蔽的地方出发:从战争中的女性受害者、被军事体制利用的身体、被迫承担照护与再生产劳动的人,以及所有不愿成为英雄、只想让日常继续的人出发。这里的“活下去”不是消极苟且,而是一条反对牺牲政治的思想原则。
中心问题
本书面对的核心冲突,可以表述为:当现代国家以安全、正义、民族荣誉或解放之名组织暴力时,女性主义应当要求女性平等参与这种暴力,还是应当质疑暴力本身及其制造的性别秩序?
这个问题之所以困难,是因为“平等”至少包含两种不同方向。一种是进入式平等:既然男性可以参军、指挥、杀敌和成为国家英雄,女性也应拥有同样的资格。另一种是转换式平等:女性不仅要获得进入制度的机会,还要判断这套制度为何把支配、服从和牺牲规定为有价值的能力,并追问拒绝参与的人是否同样受到尊重。
进入式平等能够纠正明确的性别排斥,却可能默认既有规则无需改变。如果军事组织、民族主义和英雄叙事本身依赖对身体的等级化管理,那么仅仅增加女性参与者,并不会自动消除暴力结构。相反,女性的加入还可能成为制度证明自身“进步”的标志,使暴力获得新的正当性。
因此,本书并非否认女性的行动能力,而是拒绝把行动能力缩减为“像强者一样战斗”。作者要保卫的是另一种主体性:人可以反抗,也可以逃离;可以作证,也可以拒绝献身;可以承认自己的脆弱,而不因此丧失尊严。女性主义若要成为“为了活下去的思想”,就必须让这种主体性进入政治语言。
问题从何而来
二十世纪留下了大规模战争、殖民统治、军事占领和国家动员的沉重遗产。进入二十一世纪,9·11事件及其后的战争再次表明,暴力并未随着历史阶段的转换而退出政治。相反,国家更频繁地借助“安全”与“反恐”的名义划分敌我,并要求人们在危机中表达忠诚。
战争不是脱离日常社会的一场异常事件。它需要征兵、军费、宣传、后勤、家庭再生产和情感动员,也需要一套关于“什么样的人值得保护、什么样的人可以牺牲”的分类方式。性别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作用:男性常被规定为战斗者与保护者,女性则被安排为被保护者、照护者、民族延续者,或者被当作战争胜负与民族荣辱的象征。
传统常识常把这种分工解释成自然差异:男性好战,女性和平;男性负责公共领域,女性守护家庭。但这种解释忽略了制度怎样训练身体、分配角色和奖励特定行为。士兵不是单凭生理性别自然形成的,顺从命令、压抑恐惧和对敌人实施暴力,都需要组织化训练。所谓“男性气概”,在这里不仅是一种个人性格,更是一套被国家和军队使用的规范。
另一种现代观点则认为,只要女性能够进入军队并与男性承担相同职责,性别不平等便得到了克服。它比“女性天生不适合战斗”的说法向前迈了一步,却仍可能把军事参与视为完整公民资格的证明。问题由此变成:如果公民价值必须通过承担杀人和赴死的义务来确认,那么那些拒绝战斗、不能战斗或只想活下去的人,将被置于何种位置?
慰安妇诉讼等历史问题又揭示了国家叙事的另一层矛盾。受害者的身体曾被军事制度控制;当她们后来发声时,其证言又可能被国家利益、民族对抗或政治立场重新解释。受害者可能被尊为民族苦难的象征,却未必被当作拥有复杂经验与自主判断的人。她们的遭遇可以被利用,她们的主体性却仍然被遮蔽。
本书正是从这些冲突中提出问题:女性主义不能只讨论女性怎样获得权利,还必须讨论权利所在的国家、军队与民族共同体,是怎样生产强者与弱者、保护者与被保护者、英雄与牺牲品的。
关键区分
首先需要区分“女性”与“和平”。女性在历史上较少掌握军事权力,不等于女性具有一种天然的和平本性。把女性描述为天生温柔、照护生命,似乎是在赞美女性,实际上仍把某些社会角色固定为生物属性。它既无法解释女性对民族主义和战争的支持,也会把维护和平的责任单方面交给女性。
其次要区分“反对性别排斥”与“认可制度目标”。女性有权反对军队、政治组织或其他公共机构中的歧视,但消除准入障碍并不等于制度本身已经正当。平等进入是一项权利问题,是否支持该制度则是另一项政治判断。两者可以相关,却不能相互替代。
第三要区分“弱者”与“无能者”。弱不是固定身份,也不是道德上的缺陷。人在疾病、战争、贫困、衰老、照护关系和权力不对称中,都可能处于无法自保的位置。承认弱者处境,不是宣布他们没有行动能力,而是拒绝把获得尊重的条件设定为先证明自己足够强大。
第四要区分“受害者”与“纯洁无瑕的人”。承认某人遭受了伤害,不要求她在其他方面毫无矛盾,也不意味着她只能以沉默、贞洁或可怜的形象出现。若只有符合社会期待的人才配被承认为受害者,那么对受害事实的判断就会再次落入道德审判。
第五要区分“生命优先”与“生命至上主义”。强调没有抽象价值高于具体生命,不是说人只能追求生物意义上的存续,更不是禁止任何冒险或牺牲。它反对的是由国家、民族或组织替他人决定谁应当牺牲,并把不愿赴死的人贬为懦夫。
最后要区分“逃跑”与“投降”。在英雄主义叙事中,逃离常被解释为羞耻;但在压倒性的暴力面前,保存生命、退出控制和拒绝成为施暴链条的一环,也可以是一种抵抗。它不必取代一切正面抗争,却拓宽了政治行动的词汇。
概念地图
| 概念 | 精确含义 | 与其他概念的关系 | 在全书中的作用 |
|---|---|---|---|
| 生存 | 具体生命不被宏大目标任意征用,并能维持有尊严的日常 | 是检验国家、战争与平等主张的价值尺度 | 构成全书最终立场 |
| 弱者 | 在特定权力关系中缺少自保资源、承受支配风险的人 | 不是固定身份,也不等于无主体性 | 将政治视角从胜利者转向易受伤害者 |
| 国家暴力 | 由国家组织、授权或正当化的强制与杀伤能力 | 借助安全、秩序和民族叙事取得合法性 | 是作者检验女性主义平等观的制度背景 |
| 性别化分工 | 将战斗、保护、照护、再生产等职责按性别配置 | 塑造士兵、公民、母亲和受害者的不同位置 | 说明性别并非战争之外的附加变量 |
| 英雄主义 | 把战斗、献身、忍耐与壮烈死亡提升为最高价值 | 通过羞辱恐惧、退却和依赖来制造服从 | 是“活下去的思想”所反对的价值机制 |
| 平等 | 不因性别被排除,也不因拒绝成为强者而失去尊严 | 包含进入式平等与转换式平等之间的张力 | 推动女性主义从机会问题转向制度批判 |
| 受害者主体性 | 遭受伤害的人拥有叙述、解释和提出要求的权利 | 反对国家、专家或运动替受害者垄断发言 | 连接历史记忆、责任与政治行动 |
论证链
本书的第一层论证,是把战争从一个看似中性的国家行为重新描述为性别化制度。战争并非先作为完整机制存在,后来才偶然影响不同性别;相反,它从人员选拔、身体训练到宣传动员,都不断借用性别规范。谁被期待去战斗,谁被宣布需要保护,谁负责维持家庭,谁的身体被当作战利品或民族边界,这些安排共同构成战争秩序。
第二层论证指向“女性天生和平”的说法。如果将和平倾向归因于女性本性,那么女性与战争的距离便被自然化了。可是,女性也会支持战争、认同国家目标,或进入军事组织;男性也并非天然具有暴力欲望。更加有解释力的判断是:不同性别被制度放在不同位置,因此获得了不同经验、利益和表达方式。女性与和平之间若存在历史关联,它首先是社会位置的结果,而不是不可改变的天性。
第三层论证处理女性参战与性别平等的关系。女性能够成为士兵,确实可以打破“女性软弱、只能被保护”的刻板印象。但如果解放的尺度只是女性能否完成传统男性角色,那么男性化的战斗能力仍被保留为价值标准。女性获得了证明自己是强者的机会,却没有改变弱者仍受轻视的事实。
由此,作者把问题推进到第四层:女性主义追求的平等究竟是什么?若平等只意味着共同参与权力与暴力,那么处于照护关系、身体受限或拒绝竞争的人仍然需要为自己辩护。更彻底的女性主义应当改变尊严的分配方式,使一个人即使不能成为强者、不能回击、不能为共同体牺牲,也不因此失去作为人的价值。
第五层论证是对国家保护叙事的怀疑。国家经常以“保护妇女儿童”为战争或军事化措施辩护,但保护并不是单向的善。保护者可以借保护之名要求服从,并把被保护者排除在决策之外。更重要的是,国家一面宣称保护某些女性,一面又可能通过战争、军事基地、殖民秩序或历史沉默,使另一些女性暴露于伤害之中。
第六层论证转向受害者及其证言。战争受害者的发声不只是补充历史资料,还会动摇国家垄断的历史叙述。她们指出,国家所纪念的胜利、牺牲和荣誉,可能建立在被遮蔽的身体经验之上。但是,受害者证言也不应被简单收编为另一种民族主义证据。真正尊重受害者主体性,意味着让她们自己说明伤害、责任和诉求,而不是只在其话语符合某种政治目的时才承认她们。
最后,以上论证汇聚为“活下去”的伦理。只要英雄主义仍把死亡写成最高证明,把忍受伤害写成美德,把逃离写成耻辱,国家就容易动员个体为抽象共同体牺牲。女性主义的反抗不必复制这种价值结构。它可以公开承认恐惧、依赖和脆弱,并坚持:拒绝杀人、拒绝被杀、逃出无法改变的暴力环境,同样是政治行动。
证据与材料
本书所处理的材料横跨战争记忆、现实政治、女性主义争论与公共演讲。9·11事件及其后的战争构成一个重要时代背景:它们展示了恐惧如何迅速转化为敌我划分,以及“安全”怎样压缩对国家暴力的质疑空间。这里的事件材料主要用于提出问题,而不是单凭一个事件证明所有战争具有相同机制。
慰安妇诉讼及相关历史争议承担了更复杂的论证功能。它们使抽象的“国家—战争—性别”关系落实到受害者的身体、证言与追责过程之中,也揭示历史事实进入公共领域后,怎样受到民族立场、法律框架和社会偏见的多重塑造。证言的意义不仅是提供信息,还在于把曾被当作对象的人重新确认为说话者。
海湾战争等现代战争材料,则帮助作者观察女性进入军队与军事体系转型之间的关系。女性士兵的出现可以说明传统性别界线正在移动,却不能独自证明军队已经实现实质平等,更不能证明战争本身因参与者更加多样而变得正当。案例支持的是“平等与反暴力之间存在张力”,而非“所有女性参军都应受到同一种评价”。
书中对英雄主义、保护和逃跑的讨论,更多属于规范性分析。它不是通过统计相关性建立结论,而是审查政治语言中的价值排序:为什么死亡会被描述为壮烈,活下来却可能被描述为可耻?为什么保护者拥有决定权,被保护者却需要服从?这些问题通过概念反转,使日常语言中被默认的权力关系显现出来。
因此,本书材料的力量不在于建立一条可以预测所有战争的普遍规律,而在于让不同历史场景彼此照亮。其限制也在这里:跨越不同时期和制度的案例可以揭示相似结构,却不能抹平各场战争在殖民关系、军事组织、法律责任和参与动机上的差异。材料最适合支撑一种批判框架,而非一套单一因果模型。
关键洞见
平等不能只以强者为模板
通常的平等叙事,先把掌权者、职业精英或战斗者设为完整主体,再要求女性取得同等资格。这种路径具有现实意义,却隐藏了一个前提:既有位置值得所有人进入,其价值标准也无需改变。
本书更尖锐的洞见在于,如果平等只是让部分女性成功成为既有意义上的强者,那么无法或不愿成为强者的人仍留在等级底端。女性主义不应只回答“女人能不能做到男人所做的事”,还要追问“为什么只有做到这些事,人才被认为有价值”。这一转换把解放从身份替换推进到了标准重审。
弱者并非等待强者代言的对象
“保护弱者”听起来具有善意,却容易维持保护者与被保护者的不平等。保护者拥有命名危险、选择手段和决定代价的权力,弱者则被要求感谢、顺从并保持沉默。
上野千鹤子所强调的“让弱者以弱者的姿态受到尊重”,并不是浪漫化无力,而是取消尊严的资格考试。一个人无需先变得坚强、理性、无瑕或具有反击能力,才有权要求伤害停止。弱者也不是永恒身份;同一个人可以在一种关系中拥有资源,在另一种关系中极易受伤。这个视角迫使我们把注意力从人格评价转向权力关系。
英雄主义是一种分配生命价值的制度
英雄主义不仅歌颂少数人的勇敢,也规定哪些生命方式值得敬重。它往往把服从、忍耐、战斗和牺牲组合成高贵形象,同时把恐惧、退却、依赖和求生日常化为软弱。
一旦这种价值排序进入国家叙事,个人就可能被要求以死亡证明忠诚,而拒绝牺牲的人则承受道德压力。作者对英雄主义的批判不是否认所有勇气,而是反对只有走向危险、击败敌人或献出生命才算勇敢。保存自己与他人的生命、拒绝执行伤害命令、从暴力关系中逃离,同样可能需要勇气。
受害经验可以改写历史的观察尺度
国家历史常以条约、战役、领袖决策和胜负为基本单位。受害者证言则把尺度缩小到身体、家庭、羞耻、沉默与长期创伤。尺度变化不是增加一段“女性故事”那么简单,它会改变我们对战争结束时间和责任边界的认识。
对国家而言,停战或政权更替可能意味着事件结束;对个体而言,伤害可能在身体、关系和公共污名中持续多年。由此,历史责任不能只以战争是否结束来判断,也必须关注受害者是否获得讲述、承认、追责和修复的条件。
解释力
本书最能解释的,是为什么形式上的性别进步可能与军事化同时发生。女性进入军队、警察或国家安全体系,可以打破职业壁垒,却也可能让这些机构获得“包容”的现代形象。若只统计女性参与比例,就难以看到制度目标、指挥关系与暴力权限是否改变。上野的框架使我们能够把代表性与正当性分开判断。
它也能解释为什么民族主义经常同时抬高和限制女性。一方面,女性被称为民族母亲、家庭守护者或需要保护的人;另一方面,她们的身体和行为又受到更严格控制。赞美与压制并不矛盾,因为二者都把女性置于共同体功能之中,而非承认其独立选择。
这一框架还揭示了受害者为何常面临二次审查。公共舆论并不只询问伤害是否发生,还会评判受害者是否足够纯洁、是否以恰当方式反抗、记忆是否毫无误差、诉求是否符合国家利益。把受害者主体性与完美受害者形象区分开,能够说明这种审查为何本身就是权力运作的一部分。
更重要的是,“为了活下去”提供了评价政治的另一尺度。传统政治叙事偏爱胜利、扩张、效率和荣耀;生存视角则询问:制度让谁承担风险?谁被要求牺牲?谁拥有逃离权?谁负责照护幸存者?这一尺度尤其适合观察那些在宏大叙事中被视为次要、私人或不够壮烈的经验。
竞争性解释
一种竞争性立场是自由主义式的机会平等。它主张性别不应成为参军、任职或承担公共责任的障碍。从反歧视角度看,这一立场有清晰优势:若国家允许男性自愿选择军事职业,却以保护女性为由全面排除女性,确实延续了家长制,也限制了女性的职业与公民权利。
但机会平等主要回答谁能够进入制度,较少回答制度为何值得进入、它把风险转移给谁。上野的批判补足了这一点。不过,反过来也需要警惕:不能因为军队具有暴力属性,就忽略女性在现实制度中的自主选择,或再次以“女性应当远离暴力”为由限制她们。较稳妥的判断,是同时维护不受性别歧视的权利和批判制度的权利。
第二种解释是女性和平主义,即认为女性因生育、母职或照护经验而更珍视生命。它在政治动员上能够形成有力的反战语言,也反映许多女性确实从照护位置感受到战争代价。但其弱点是把社会经验自然化:并非所有女性都是母亲,也并非所有母职经验都导向反战。若把和平规定为女性天职,男性的照护责任和女性的政治多样性都会被遮蔽。
第三种立场是现实主义安全观。它认为国际政治缺少可靠的最高权威,国家必须维持武力以防止侵略;单方面拒绝暴力可能使弱者更易受到强权伤害。这一解释提醒我们,反战伦理不能自动消除现实威胁,也不能假设所有冲突都能靠退出解决。
上野的贡献不是提供完整的国际安全方案,而是揭露现实主义计算经常省略的代价:国家安全是谁的安全,军事威慑让谁承担风险,所谓必要牺牲由谁决定。现实主义擅长分析力量约束,女性主义则要求把被聚合到“国家利益”中的不平等经验重新展开。两者真正的分歧,不只是是否承认危险,也在于谁有权定义危险与可接受代价。
第四种解释是民族解放叙事。在遭受殖民或侵略的处境中,武装抵抗可能被理解为恢复主体性的必要方式。若抽象地反对一切暴力,可能忽略压迫者与被压迫者之间的不对称。但解放战争同样可能复制性别化分工,在胜利后重新把女性送回从属位置。因此,承认抵抗的历史条件,并不妨碍追问其内部权力关系及战后安排。
边界与反例
本书的价值立场清晰,但“活下去”不能机械地解决所有政治冲突。面对正在发生的侵略或迫害,逃离并非人人可行:边境可能关闭,资源分配不均,照护责任使人无法独自离开。一个人的撤退也可能把风险留给他人。因此,逃跑应被理解为需要得到制度保障的权利,而不是普遍适用的个人答案。
“弱者以弱者的姿态受到尊重”也可能被误读为固定弱者身份。现实中的人同时处于多重关系:在性别结构中受压迫的人,可能在阶级、国籍或组织权力上占据优势。承认一种受害经验,不能自动免除其在其他关系中的责任。弱者视角要求更细致地分析权力,而不是给某类人永久的道德优先权。
对英雄主义的批判同样需要区分自愿承担风险与被迫牺牲。有人出于承诺保护他人,明知危险仍选择行动,这种选择不必被贬低。关键在于,个人是否拥有真实的拒绝权,组织是否把牺牲包装成义务,以及幸存者与退出者是否遭受羞辱。问题不在勇敢本身,而在勇敢是否被垄断为唯一值得尊重的姿态。
受害者证言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,却也不能脱离其他材料独自承担所有事实认定。创伤、时间和叙述环境会影响记忆表达;法律与历史研究仍需交叉检验文献、制度记录和多方证据。但这种检验必须针对事实,而不能把对记忆复杂性的认识变成预设受害者不可信的借口。
最后,女性主义对战争的分析若过度集中于男女二分,也可能遗漏阶级、族群、国籍、殖民关系与性少数处境。并非所有男性都同等接近军事权力,也并非所有女性都以相同方式承担战争代价。性别是关键变量,却不是唯一变量;它必须与其他权力结构结合,才足以解释具体冲突。
现实映射
在讨论女性进入军队、警察或高风险公共职位时,本书提醒我们使用两组问题,而不是只问“女性人数是否增加”。第一组关乎机会:选拔是否存在歧视,女性能否获得同等训练、晋升和保障?第二组关乎制度:组织怎样使用暴力,内部是否容忍性骚扰与权力滥用,拒绝不当命令的人能否得到保护?前者不能替代后者,后者也不能成为继续排斥女性的借口。
在公共危机中,“保护”常成为扩大管控的理由。生存视角并不否认保护的必要性,而是要求追问保护措施的决定过程和代价分布。谁被列为优先保护对象,谁在执行保护时承担危险,谁因缺乏居所、收入或照护支持而无法遵守统一规则?只有把这些差异纳入判断,安全才不至于成为抽象平均数。
在家庭暴力、职场压迫或其他不对等关系中,“为什么不反抗”“为什么不早点离开”仍是常见追问。上野的弱者观帮助我们改变问题方向:不是先考察受害者是否表现得足够勇敢,而是考察暴力者掌握哪些资源、离开需要哪些条件、制度是否提供安全出口。逃离不是一句劝告,而需要住房、收入、法律保护和社会支持。
面对国际冲突,这套思想不能替代对军事态势与历史责任的具体分析,却能防止国家叙事吞没个体经验。除了询问哪一方获胜、领土如何变化,还应询问平民撤离是否安全、照护系统是否存续、性暴力如何追责、拒服命令者与反战者承受何种后果。理论在这里提供的是观察维度,而不是对具体事件的快捷标签。
思维训练
- 当一种制度宣称保护某群人时,被保护者是否参与定义危险、选择措施和评估代价?
- 一项平等改革改变的是参与者身份,还是同时改变了制度目标、权力关系与评价标准?
- 某种被描述为性别天性的行为,是否更可能来自教育、角色分配、奖惩机制和资源差异?
- 一个公共叙事在歌颂牺牲时,谁拥有拒绝的权利?拒绝者会承受怎样的物质或道德惩罚?
- 当受害者证言受到质疑时,质疑针对的是可核查事实,还是在要求受害者符合某种完美人格?
- 一个因果解释是否跨越了个体、组织、国家和历史等不同尺度?跨越这些尺度时,有哪些中间机制尚未说明?
- 如果把胜利、效率和荣誉暂时移出评价框架,改以生命、照护和可退出性为尺度,我们会看到哪些此前被忽略的代价?
全书思想地图
- 问题
- 女性主义面对战争与国家暴力时,追求的是平等参与,还是改变暴力秩序?
- 当共同体要求成员牺牲时,拒绝成为英雄的人是否仍有完整尊严?
- 关键区分
- 女性不等于天然和平
- 平等进入不等于制度正当
- 弱者不等于没有主体性
- 受害者不等于完美无瑕的人
- 逃离不等于道德投降
- 核心概念
- 国家暴力:以安全、秩序和民族目标取得合法性的强制力量
- 性别化分工:对战斗、保护、照护和再生产职责的差异配置
- 英雄主义:以战斗和牺牲衡量人的价值
- 受害者主体性:受伤害者叙述经验、提出要求并参与解释历史的权利
- 生存:不被宏大目标任意征用、能够维持有尊严日常的状态
- 论证
- 战争制度借助性别规范组织身体与职责
- 女性较少参与战争不证明女性具有和平天性
- 女性参战能够打破排斥,却不会自动改变暴力结构
- 以强者为模板的平等仍会贬低弱者
- 国家保护可能同时制造服从、沉默与新的伤害
- 女性主义必须扩展主体性,使拒绝、逃离和求生成为正当选择
- 证据与材料
- 9·11事件及其后的战争:展示安全叙事、敌我划分与暴力正当化
- 慰安妇诉讼及历史争议:呈现身体经验、证言、国家责任与民族叙事的冲突
- 现代战争中的女性参与:检验代表性、平等与制度正当性之间的差异
- 英雄、保护与逃跑等政治语言:揭示生命价值的隐性排序
- 洞见
- 真正的平等不能只增加成为强者的机会
- 弱者无需先证明强大,才配获得尊重
- 英雄主义不仅赞美勇敢,也制造可牺牲的人
- 受害者证言会把历史尺度从国家胜负转向身体与长期后果
- 边界
- 逃离并非人人拥有的现实选项
- 反对牺牲政治不等于否认自愿承担风险的价值
- 尊重证言不排斥严谨的事实检验
- 性别分析必须与阶级、族群、国籍和殖民关系结合
- 生存伦理提供判断尺度,但不能代替对具体冲突的经验分析
- 最终指向
- 女性主义不是帮助女性取得同等赴死资格的思想
- 它要拆除以强大、战斗和牺牲作为尊严门槛的秩序
- 它所保卫的,是每个人拒绝被动员、拒绝被伤害,并以脆弱之身继续生活的权利